我所参加科技部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授牌 2008-11-06 科技部首批76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授牌仪式暨主任培训班于10月22日至24日在北京举办。我所高级顾问王红斌参加会议并接受“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牌匾。 科技部副部长杜占元、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等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火炬中心、清华大学、上海科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就我国自主创新战略、技术转移实务、知识产权战略、投融资实务、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与扶持相关政策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我所作为全省科技产权交易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成熟规范的产权市场,围绕“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r 了解详情
企业国有资产法严堵国资流失“黑洞” 2008-10-30       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监管问题“有法可依” 企业国有资产法严堵国资流失“黑洞”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经表决,高票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经过十五年立法历程,跨越三届全国人大,企业国有资产法“破茧而出”,使我国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   那么,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能否切实把国有资产保护好,把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好,真正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   1 迈出国资立法第一步 全面涵 了解详情
《企业国有资产法》正式通过 明年五一起实施 2008-10-29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8日下午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资产法》,该法将于09年5月1日起实行。   新浪产权了解到,国有资产法的审议过程到目前已经历时15年,之所以难以通过其中的难点有三,一是国有资产法的涵盖范围,第二是国资委的定位,第三点是中央和地方的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   从涵盖范围来讲,国有资产涵盖了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资源类国有资产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而目前需要审议的仅限于经营类国有资产,所以在这部法律的涵盖范围上有“大国资法” 了解详情
企业国资法三审 金融国资明确纳入监管 2008-10-24         10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本次常委会将再次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并将首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和邮政法修订草案。 危机使金融国资有了法律归属       企业国资法三审稿的最大特点,在于把此前人们一度认为规定得比较模糊的国有金融资产重新纳入国有资产法体系。三审稿明确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适用本法,并在附则中指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法律行 了解详情
央企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工作协调会在渝召开 2008-10-23         10月21-22日,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在重庆召开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工作协调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出席了会议,到会代表包括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四家产权交易机构负责人和四地国资委负责人。   会上,各交易机构交流了2008年以来国有产权交易情况,共同审议通过了四家机构统一制订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9个操作细则和4个实施办法。与此相应的国有产权交易系统软件开发工作也开始起步。这标志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在统一、规范的方向上取得了新的突破。   李伟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几年来产权交易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