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协、市纪委、市政法委领导,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国资委领导和市区两级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及相关部门人员约140人参加了会议。市法院、规划局、房产局、省市国资委分别就各自将承担的职能作了发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车延高作了讲话。
今年4月以来,市法院在调研论证并与相关部门多次磋商后,决定将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变卖一律纳入公开、统一、规范的政府职能专门机构平台运作。其中将全市两级法院涉及房产、土地的拍卖纳入市政府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涉及对外委托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评估、特殊类鉴定、其他资产的拍卖、变卖纳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目前,市法院与“两个交易平台”的对接规则已经拟定,并将从8月份开始试行。这项改革的启动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防范不规范行为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有利于最大化实现涉讼资产价值,提高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按照规定,今后随机选择中介机构由政府公共平台组织、主持,案件当事人、承办法官、监督人参加公开随机选择机构并当场确认;联交所对中介机构名册实行动态考评管理,法院给予指导和监督;法院履行委托和督办职能,委托事项则由中介机构与两个平台依照相关规定公开进行,中介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对工作结果负责,只有当办理过程中出现需补充相关资料、争议材料需要质证认证、案件出现暂缓、中止和撤回等涉及实体性问题时,才由法院决定。中介机构在两个平台主持下履行受托事项,两个平台负责签订委托协议、发布公告、招商宣传、提供交易场所和竞价服务、代办收取和退还竞买保证金、对公开竞价现场进行全程录像(涉及土地房屋交易的,还需公证部门予以公证);交易方式由单一的拍卖方式扩大为拍卖和挂牌公开交易方式。
同时,文件规定,对纳入公共平台的委托案件,法院仍须履行监督职能,交易中心和联交所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未按照规定进行涉讼资产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活动的,委托法院应当及时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其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院或交易中心、联交所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车延高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武汉市法院对外委托机制改革工作。他要求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创新委托评估拍卖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执行、抓落实。他要求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沟通联系制度、工作衔接制度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畅通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渠道,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同时,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市监察局也要积极配合市法院开展对这项工作效果的检查,要通过督促检查推动相关工作迅速铺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