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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2-05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光谷联交所”)进行的资产转让动态报价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谷联交所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组织实施的资产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资产转让动态报价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光谷联交所是动态报价活动的组织者,为动态报价提供交易平台的相关服务,维护动态报价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 报价说明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动态报价,是指光谷联交所依据转让方的申请,将资产(
2023
07-05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暂行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中的网络竞价交易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及配套细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资产转让操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有资产转让网络竞价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实施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网络竞价交易,是指凡在光谷联交所进行的国有资产转让活动,经信息
2022
07-2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资产转让操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进行的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的企业资产转让,是指资产转让主体(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通过光谷联交所发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转让企业资产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企业资产,是指单位或其他组织拥有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债
2022
07-2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增资业务操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融合各类资本和资源的市场配置功能,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和规范进场国有企业增资业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有、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其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光谷联交所发布增资信息、征集投资意向并择优确定投资人的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增资人是指通过光谷联交所实施增资的企
2022
07-2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活动,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及《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光谷联交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光谷联交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
2021
05-19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非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进行的非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提高交易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企业非国有产权是指国有参股企业、自然人或其他非国有组织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及其它相关文件政策规定须进场公开交易之外的其他产权进场交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从事非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非国有产权交易应遵循诚
2020
06-15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金融企业增资业务操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实施的增资扩股行为(以下简称“增资”),促进各类资本通过交易市场实现优化配置,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9]13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光谷联交所进行的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活动,参与增资活动的增资方、投资方等各方主体都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增资方是指通过光谷联交所实施增资的国有金融企
2020
06-15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操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笫一条 为规范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进行的不良金融资产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金[2008]85号)、《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监发[2005]7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笫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光谷联交所进行的金融企业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活动,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都应遵守本规则。 笫三条 本规则所称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是指金融企业委托光谷联交所发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转让不良金融资产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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