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国企科学发展,
会上,段轮一副省长深入分析了全省经济发展形势,要求从五个方面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一是《条例》以“促发展”的立法宗旨,明确了国有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根本目标;二是《条例》以“大授权”的创新理念,提升了国有资源大配置的重组效率;三是《条例》以“三分开”的总体思路,保障了国有企业自主发展的竞争活力;四是《条例》以“强激励”的前瞻规定,构建了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的动力机制;五是《条例》以“严监管”的主线要求,强化了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具体责任。
段省长强调从五个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国有企业领导要千方百计谋发展,明确目标,抢抓机遇,落实措施,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按《条例》要求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创新科学发展的体制环境;三是要加快资本营运步伐,全面推进和中央企业的合作发展;四是要完善国资监管方式,创新科学发展的成长环境;五是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和稳定,创新科学发展的和谐环境。
杨泽柱主任在主题报告中归纳了本次研讨班的三个特点:一是主题更加鲜明。本期研讨班的主题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国企科学发展”,重点解决“用什么”的问题,即掌握好《条例》这个武器,运用好《条例》这个法宝,在新的起点上来促进我们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二是内容更加丰富。本期研讨班既有机关处室的研讨发言,又有企业的典型介绍,并表彰了第二届省国资委劳动模范。三是人员更加广泛。本期研讨班特别邀请了大冶市等县(市、区)的代表、委“六个一批”挂职干部和省出资企业的纪委书记。
杨主任指出,《条例》是国资国企系统的根本大法,是加强国资监管的“尚方宝剑”,是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指路明灯,是一个富有创新的《条例》,是一个促进发展的《条例》,是一个规范管理的《条例》,是一个强化服务的《条例》,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杨主任强调,《条例》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了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规范了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完善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创新了国家出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其立法宗旨是促发展,总体思路是“三分开”,最大亮点是全覆盖,有力手段是强激励,重大责任是严监管,基本要求是服好务,要求大家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精神;杨主任要求从六个方面做好落实《条例》相关工作,即营造大学习的氛围,完善大国资的构架,优化大资源的配置,深化大手笔的改革,形成大联合的监管,发挥大党建的优势。
杨主任在作主题报告时,多次表扬武汉光谷联交所近两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对我所“八所一会”的工作创新和在全国的综合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
参加会议的有:省国资委领导,监事会主席;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监管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武汉市江汉区、大冶市、建始县、竹溪县、房县国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省出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组)书记、纪委书记;省国资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和省国资委“六个一批”挂职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