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武汉光谷联交所常务副总经理龚波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李正国就如何落实省高院《司法委托拍卖和变卖工作实施细则》精神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提出了八项具体工作要求。
随后,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副处长苏立言通报了省高院2013年备案中介名单的形成过程,要求参与涉讼资产委托拍卖、变卖的工作人员继续加强学习,保证涉讼资产处置工作的公正与效率。
武汉光谷联交所董事长、党委书记徐春江在讲话中,简要介绍了我省产权市场近年来“开展五大创新、实现五大转变”的新形势和取得的新成果,总结了我所开展涉讼资产交易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同时,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他就进一步做好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他指出,各拍卖机构要认清形势顾大局,珍惜机遇,在人民法院的监管和指导下,共同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依法依规操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多做实事,取得实效。他强调要继续坚持“四不”原则,即:“尽职尽责,不扯皮;规范运作,不越位;廉洁从业,不违规;高效有为,不争利。”
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光明在会上做了总结讲话。他对武汉市纪委推动市中院开展司法委托改革创新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和回顾,充分肯定了我所全力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涉讼资产委托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市中院将包括土地和房产在内的各类涉讼资产统一委托到光谷联交所平台实施拍卖、变卖工作,强调了此项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同时,他对市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受托交易平台和拍卖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好主动服务;二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结案效率;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操作,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
市中院监察室主任李言、司法鉴定处副处长张正武、执行局副局长罗敦顺,武汉市区两级法院案件督办法官,我所总经理陈明,副总经理崔德林,入选省高院2013年备案名单的32家拍卖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涉讼资产交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