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我省出台新排污权交易办法后的首次排污权交易,在武汉光谷联交所顺利完成。本次交易共成交排污权447.94吨,总成交金额为257.78万元。其中,二氧化硫排污权成交386.1吨,成交金额1566839元;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成交8.87吨,金额为795249.3元;氨氮排污权成交0.12吨,成交金额1680元;氮氧化物排污权成交52.85吨,成交金额214042.5元。有6家企业参加了竞买。
2012年8月21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鄂政发〔2012〕64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由原来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2项增至4项, 氨氮、氮氧化物首次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随着新办法的出台,《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行办法》(鄂政发〔2008〕62 号)也同时废止。
技术产权交易部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