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水市长岭——平林片区高标准农田整治弃砂资源 |
项目编号 |
GR2024HB1001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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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4240.8万元 |
报名保证金 |
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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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 |
2024年10月28 日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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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 |
2024年11月22日 |
转让方 |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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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詹先生、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0722-3283899 0710-3346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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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广水市长岭———平林片区高标准农田整治弃砂资源,区域范围为3.44平方千米(5160亩),经估算涉及整治弃砂量为2480万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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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弘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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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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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值(万元) |
42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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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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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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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挂牌 |
是(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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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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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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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现场填写受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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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广水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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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万元)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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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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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交易,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期间未登陆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