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5日上午,“涉讼资产委托评估、拍卖中介机构座谈会”在武汉光谷联交所多功能报告厅举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和武汉光谷联交所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审计、评估、拍卖中介机构名册》中的40多家中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副处长柯昌洁传达了8月2日武汉市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创新委托评估拍卖机制,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工作会议”精神,宣讲了市中院《关于涉讼资产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工作规定(试行)》的主要内容。
随后,武汉光谷联交所副总经理龚波、崔德林分别介绍了联交所的平台建设和业务情况,讲解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关于涉讼资产委托评估、拍卖、变卖的操作规则(试行)》和《随机摇号选择涉讼资产委托评估、拍卖中介机构操作规则(试行)》等业务制度。
市中院司法鉴定处李正国处长在会上做了讲话。他指出,涉讼资产委托工作改革是司法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他对联交所和各中介机构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20字的总体要求,即:“保证质量,保证时效,规范操作,密切配合,廉洁自律。”
座谈期间,中介机构的代表踊跃发言,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人民法院开展的涉讼资产委托方式改革和创新,积极配合联交所共同做好这项重要工作,并针对过去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武汉光谷联交所董事长、党委书记徐春江在会议总结讲话中,阐述了创新涉讼资产评估、拍卖委托机制的重大意义,介绍了我省产权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同时通报了联交所为配合人民法院涉讼资产委托方式改革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他着重指出,联交所和中介机构应在人民法院的监管和指导下,发挥各自优势,把人民法院委托的涉讼资产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他提出了四点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即“尽职尽责,不扯皮;规范运作,不越位;廉洁从业,不违规;高效有为,不争利。”
(涉讼资产交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