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讼资产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受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及基层法院的委托,集中摇号由光谷联交所主持进行。委托人民法院的案件的审判、执行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到场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法官,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省国资委纪委负责人和光谷联交所纪委人员现场监督了整个摇号过程。
当天进行摇号的5宗案件分别来自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事项包括对武汉市黄陂区天河镇集体土地“四荒”用地每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等五项,其中需选择审计评估类机构的1项,需选择房地产、土地评估类机构的四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小标的案件进行打包摇号,将江岸区人民法院需选择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的3项委托进行打包后,现场需摇出3家机构。通过现场公开随机摇号,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众联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被选择为受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