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董事长徐春江在会上介绍了光谷联交所的平台建设情况,前期开展涉讼资产委托业务的主要做法与成效以及相关工作建议。自从今年8月初武汉市中院启动司法对外委托机制改革,将涉及对外委托评估和房产、土地以外其他资产的拍卖、变卖工作纳入光谷联交所以来,我所高度重视,在省国资委的有力领导和支持下,全力以赴,积极配合,精心准备,规范操作,同时克服种种困难,协调各方关系,顺利完成了人民法院委托我所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4个月时间,我所共受理市中院及各区属法院委托案件342件,完成结案194件,其余案件正按规定的程序在委托期限内办理;组织随机选择中介机构的现场摇号活动31场,涉及评估、拍卖总金额3.77亿元。这项司法委托改革创新工作在全国司法界和产权界都具有很强的先进性和典型意义,在湖北乃至全国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所将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抓认识和抓协调相结合,二是抓规范和抓宣传相结合,三是电子竞价与传统拍卖方式相结合,以进一步切实做好涉讼资产委托评估和拍卖的相关工作,推进此项司法委托改革的顺利实施。
市中院院长张河洁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对光谷联交所和市土地交易中心等两个平台前期做的各项工作,以及各单位对于司法委托改革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市中院实施此项司法委托改革,比“重庆模式”更为彻底,将全市法院系统的司法委托和拍卖都交给了政府交易平台,利用专业市场的力量来组织实施。从目前情况来看,司法委托评估透明度和司法拍卖增值率大大增强,最大化的实现涉讼资产价值,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社会反响非常好。现在外地法院纷纷来汉考察学习,社会效果已经显现。她要求市区各法院要进一步明确这项工作的责任机制,更好地支持、配合两个交易平台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名册》中的中介机构的动态管理,根据其受托工作表现进行一次清理,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坚定不移地将这项改革工作向前推进。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车延高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此次司法委托改革创新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这项改革是市中院着眼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完善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探索,在全国具有先发性。启动改革不到半年时间,市区两级法院、市土地交易中心和光谷联交所两个平台的各项工作都富有成效。这次改革通过剥离司法委托,在法院执法主体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形成了“隔火墙”,真正建立了一个直接的廉洁风险防控屏障;而政府交易平台利用自身人力、制度和平台资源等各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利益。他要求各纪检、法院、国资、规划等职能部门和两个交易平台要进一步坚持改革、持续创新,共同探索、研究这项工作的新思路,将司法委托改革工作推向深入。